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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商 江 湖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5 11:38:37 分类:微商学堂 浏览:


序 章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近几年风声崛起、无处不在的微商俨然是刀光剑影、武林争霸、快意恩仇、潇潇洒洒的江湖儿女。当然,必不可或缺的还有江湖里的尔虞我诈。在亚洲,...

序 章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近几年风声崛起、无处不在的微商俨然是刀光剑影、武林争霸、快意恩仇、潇潇洒洒的江湖儿女。当然,必不可或缺的还有江湖里的尔虞我诈。

在亚洲,微信已经成为人们使用最多的移动社交软件,很多组织或个人利用微信作为平台来开拓市场、展开销售活动,其中最多的在朋友圈中发布产品信息,通过一对一的交流,在线上完成交易。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2014 年 12 月26 日发布的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承担研究《微信社会经济影响力研究报告》,首次对微信在社会经济方面的价值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显示,微信在过去的一年中对信息消费的拉动达到952亿,对就业的拉动达到1007万人,为中小微企业以及政务民生的应用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如今,六年过去了,微商已经进入了一个爆炸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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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样态

微商从业群体分布比较广泛,其中家庭主妇、自由职业者、大学生,部分工作清闲的白领。还有一些明星微商也并不少见,像张庭与她标榜"选择美丽、天生美丽"的TST面膜、冻龄女神伊能静的面膜微商品牌"膜法伊人"。

微商是以社交为中心的电商模式,将拥有社交资源演变成客户资源。很多微商在疯狂加微信好友,然后在朋友圈发布产品信息进行推广。每个人打开朋友圈,必然能看到微商广告满天飞。这就凸显了微商的社会属性,把朋友圈演变成"购物圈"。

微商出现在这个经济社会并不奇怪,但不要改变了微商的初衷。对于社会来说,微商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对于创业者来说,创业成本低用微信就能搭建平台。

有很多做得好的微商,让人钦佩。但也有一些走火入魔的微商,用癫狂的状态暴力刷屏,朋友圈是私人化的社交圈,这种模式的优势确实可以快速传播信息,但被好友屏蔽的可能性非常大应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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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反噬的武林招式

无限制的嘘寒问暖。早安、午安、晚安,元旦、春节等各种节日都会群发问候,这种中央空调式的跪舔问候,会让人觉得是一种骚扰,拉黑可能是分分钟的事。

虚构各类成功案例。有些微商晒豪车、豪宅、现金成堆的画面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现在有人专门针对微商做起豪车豪宅拍照业务,生意很好。虚构日进斗金的成功案例,自导自演的炫富画面有些拙劣,但为了吸引下家的注意,那些怀揣炒作动机的微商必然觉得是值得的。

鸡汤洗脑不能停。"当你成功了,怎么说都是对的!因为,大家看见你台上的风光、头顶的光环!没成功的时候,怎么解释都是错的,因为人们相信眼见为实!所以,你就埋头干吧,别把时间浪费在解释上!没有委屈就没有成长,没有挫折就没有成功!"

"我不嫌弃你开始时拿货不多,但是我不想看见你不努力,看不到成果就想放弃,相信我,只要努力,只要用心,一定会越来越好,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微商崛起时间不长,其实当时大家都是在一个起跑线,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真的做得比我好很多,但有些人已经彻底放弃,坚持的人都让别人从藐视你刷屏变成了看到你成功后的羡慕!路是自己的,走着走着就变得好宽敞!给自己加油!"

各种成功学理论、传销话术充斥在微商的坚持不懈中,不仅为了卖货,更为了发展一个又一个下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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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江湖的样子就是危险丛生

主体资格不明。

微商依托社交平台,无法进行登记注册,更没有任何审批程序,直接利用网络销售。因为社交关系属于隐私性很高的行为,交易对象非常固定,双方基于熟人关系完成的交易。

微商不属于经营者主体资格的认定,发生纠纷后,迫于微商隐私权的限制,包括消协在内的有关部门不方便介入交易纠纷。

微商进货渠道不透明、得不到有效监管。

也许在很多微商的概念里,不存在虚假宣传、不合格包装的情况。以面膜为例,很多"不知名(杂牌)"面膜在朋友圈刷屏售卖,宣传称功能齐全,效果好过诸多贵妇级的奢侈品面膜。真正专业从事面膜销售的个人并不多,这一类面膜的销售途径,主要目的及收入来源都是"招代理",偶尔有零星销售,也主要是熟人抹不开面子,接受少量试用,购买的回头客也少之又少。

提醒微商,在成为代理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将要代理品牌的一切信息,包括生产商是否合法注册、产品是否合法,特别是原材料是否安全。同时选一款合适的产品和一个靠谱的上级代理同样重要。

微商"牟利式代购"与"走私"之间并非云泥之别

海外代购已成为一种非常受后浪们追捧的消费方式,尤其是奢侈品、化妆品、食品等尤其受到消费者青睐。

海外代购本身并不涉及必然涉及违法犯罪,这主要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关税。

根据我国海关法及相关管理规定,进境居民旅客(通常指定居在中国关境内的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非居民旅客(通常指定居在中国关境外的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如不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就会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如实申报包括以下方面:物品的种类,价格;自用还是转售。

《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交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应办理登记并依法纳税。

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人肉代购们在入关时未履行申报手续,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缴纳税款,系违法经营,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微商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犯罪。例如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

微商平台虽好,奉劝各位小主在闯荡江湖的时候需冷静思考自己的经营行为是不是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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